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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方式:
窗口備案
備案範圍:
除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外,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标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報(bào)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bèi)案。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jìn)行竣工驗收消防備(bèi)案。
備案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江蘇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 (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标準。
申報材料: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點擊下載)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 (三)消防産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标準或者行業标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管轄分工内容:
自行維護
收費依據及标準:
不收費
竣工驗收備案聯系方式:
南京市消防支隊 025-83622463; 鎮江市消防支隊 0511-88888119-2745; 常州市消防支隊 0519-86900512; 無錫市消防支隊 0510-82228040; 蘇州市消防支隊 0512-68621437; 南通市消防支隊 0513-85534039; 揚州市消防支隊 0514 87961676; 泰州市消防支隊 0523-86897082; 徐州市消防支隊 0516-83961188-2071; 淮安市消防支隊 0517-83908292; 鹽城市消防支隊 0515-88384213; 連雲港市消防支隊 0518-85868119; 宿遷市消防支隊 0527-84353119-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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